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条件及要求
国家奖学金的推荐评审按照《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1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执行,确保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学校特别优秀学生。
二、上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2012-2013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每系报1份;
3.所有获奖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表格,一式1份,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4.所有推荐的获奖学生上报个人先进事迹一篇,要求标题鲜明,内容充实,真挚感人,文体不限;就学生的特别优秀的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行文(每人1份,附在申请表后,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三、名额分配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评选名额为5人,本科4名,专科1名,每个系可以报1名候选人参评。
四、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各系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过程做为对学生的教育过程;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在所有学生中宣传,做到“政策公平、分配公平、程序 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合理;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五、时间安排
1、10月28日下发通知;
2、10月28日至11月1日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准备材料;
3、11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
4、11月4日前学生工作处复核;
5、11月5-11日公示7天;
6、11月12日上报教育厅。
因教育厅要求上报时间紧,请各单位在评审前认真学习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审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评审,特别注意填表要求,按规定时间上报。
联系人:盛丹 电话:81701560
附件1:武汉大学珞珈学院2012-2013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
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审查要点。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