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充分共享武汉大学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武汉大学将在2015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我院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及格及以上)、综合素质表现优秀且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13级本科生,均可申请修读武汉大学开设的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的学习;
2、学生所报辅修专业必须与主修专业为不同学科(专业代码前四位不同),具体可查询《武汉大学2014-2015学年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一)和我院2013级本科专业代码与武汉大学辅修专业代码对照表(附件二)。
二、报名程序
1、2014年12月18日-12月24日,学生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自行到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申请表》(附件三),填写完后交各系教学秘书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逾时不予补报。
2、2014年12月25日-12月26日,各系初审。系秘书汇总申请表,填写《2013级学生辅修武汉大学双学位报名汇总表》(附件四),于12月26日前将申请表(纸质)和各系汇总表(电子版)交教务处。
3、2014年12月27日-12月29日,确定名单并报武汉大学审核。按照武汉大学教务部规定,每个辅修专业我院学生限报10人,学院及各系将根据学生成绩(第一学年平均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择优选拔,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及相应的申请表将下发至各系。
4、按七校联合办学的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按照武汉大学规定,学费分两次缴清,第三学期末交缴2500元完成辅修专业阶段的学习,第六学期初再交缴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的学习。本次报名成功的学生具体缴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学分及学位
1、在获得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本科毕业证的前提下,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及以上,可获武汉大学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
2、在获得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的前提下,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5学分)、六级成绩合格或辅修课程成绩GPA达2.7及以上并符合《武汉大学双学位授予暂行办法》者,可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双学位证书。(具体要求可咨询开课学院)
四、教学安排
1、凡修读武汉大学在双休日开设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武汉大学“双休日班”专业的学习。
2、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可上网查询课表,学生可根据课表到教材科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听课卡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五、学籍管理
1、修读武汉大学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的,按《武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及双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3、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条例给予纪律处分,我院也会按《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
武汉大学2014-2015学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校名称
|
开办专业
|
辅修学分
|
学位学分
|
所授学位
|
备注
|
武
汉
大
学
(17个专业)
|
法学
|
25
|
50
|
法学
|
-
“英语”、“翻译”专业: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六级≥425分;
-
其他专业:
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英语六级≥425分(小语种学生英语四级≥425分,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八)或辅修课程成绩GPA≥2.7。
3、珞珈学院学生每专业限报10人;
|
经济学
|
25
|
50
|
经济学
|
市场营销
|
25
|
50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5
|
50
|
经济学
|
工程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会计学
|
25
|
50
|
管理学
|
金融学
|
25
|
50
|
经济学
|
新闻学
|
25
|
50
|
文学
|
广告学
|
25
|
50
|
文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5
|
50
|
工学
|
药学
|
25
|
50
|
理学
|
法语
|
25
|
50
|
文学
|
英语
|
25
|
50
|
文学
|
日语
|
25
|
50
|
文学
|
德语
|
25
|
50
|
文学
|
翻译
|
25
|
50
|
文学
|
附件二:
我院2013级本科专业与武汉大学辅修专业代码对照表
我院2013级本科专业
|
武汉大学辅修专业
|
专业名称
|
代码
|
专业名称
|
代码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
080608
|
法学
|
030101
|
通信工程
|
080604
|
经济学
|
020101
|
电子信息工程
|
080603
|
市场营销
|
11020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605
|
工商管理
|
110201
|
软件工程
|
08061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10102
|
工程管理
|
110104
|
财务管理
|
110204
|
会计学
|
110203
|
物流管理
|
110210
|
金融学
|
020104
|
市场营销
|
110202
|
新闻学
|
0503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20102
|
广告学
|
050303
|
会计学
|
11020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605
|
英语
|
050201
|
药学
|
100801
|
新闻学
|
050301
|
法语
|
050204
|
电子商务
|
110209
|
英语
|
05020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050419
|
日语
|
050207
|
广播电视编导
|
130305
|
德语
|
050203
|
|
|
翻译
|
050255
|
附件三:
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申请表
主修学校:_ 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 业: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辅修院系: 辅修/双学位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
计划完成哪种类型学习,请选择其一:
辅修( ) 双学位( )
|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照
片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
籍贯
|
|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
学生所在
系
意
见
|
第一学年平均成绩(缴费前由各系教学秘书填写并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
主修院系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辅修院系
意
见
|
(此栏无须提前到辅修院系签章,缴费同时交表确认即可)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