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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级本科生申请修读武汉大学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4-12-12点击数:

各系:

        为充分共享武汉大学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武汉大学将在2015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我院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及格及以上)、综合素质表现优秀且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13级本科生,均可申请修读武汉大学开设的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的学习;

2、学生所报辅修专业必须与主修专业为不同学科(专业代码前四位不同),具体可查询《武汉大学2014-2015学年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一)和我院2013级本科专业代码与武汉大学辅修专业代码对照表(附件二)。

二、报名程序

1、2014年12月18日-12月24日,学生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自行到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申请表》(附件三),填写完后交各系教学秘书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逾时不予补报

2、2014年12月25日-12月26日,各系初审。系秘书汇总申请表,填写《2013级学生辅修武汉大学双学位报名汇总表》(附件四),于12月26日前将申请表(纸质)和各系汇总表(电子版)交教务处。

3、2014年12月27日-12月29日,确定名单并报武汉大学审核。按照武汉大学教务部规定,每个辅修专业我院学生限报10人,学院及各系将根据学生成绩(第一学年平均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择优选拔,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及相应的申请表将下发至各系。

4、按七校联合办学的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按照武汉大学规定,学费分两次缴清,第三学期末交缴2500元完成辅修专业阶段的学习,第六学期初再交缴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的学习。本次报名成功的学生具体缴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学分及学位

1、在获得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本科毕业证的前提下,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及以上,可获武汉大学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

2、在获得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的前提下,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5学分)、六级成绩合格或辅修课程成绩GPA达2.7及以上并符合《武汉大学双学位授予暂行办法》者,可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双学位证书。(具体要求可咨询开课学院)

四、教学安排

1、凡修读武汉大学在双休日开设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武汉大学“双休日班”专业的学习。

2、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可上网查询课表,学生可根据课表到教材科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听课卡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五、学籍管理

1、修读武汉大学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的,按《武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及双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3、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条例给予纪律处分,我院也会按《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

武汉大学2014-2015学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校名称

开办专业

辅修学分

学位学分

所授学位

备注

17个专业)

法学

25

50

法学

  1. “英语”、“翻译”专业: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六级≥425分;
  2. 其他专业:

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英语六级≥425分(小语种学生英语四级≥425分,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八)或辅修课程成绩GPA≥2.7。

 

3、珞珈学院学生每专业限报10人;

 

经济学

25

50

经济学

市场营销

25

50

管理学

工商管理

25

50

管理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经济学

工程管理

25

50

管理学

会计学

25

50

管理学

金融学

25

50

经济学

新闻学

25

50

文学

广告学

25

50

文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工学

药学

25

50

理学

法语

25

50

文学

英语

25

50

文学

日语

25

50

文学

德语

25

50

文学

翻译

25

50

文学

 

附件二:

我院2013级本科专业与武汉大学辅修专业代码对照表

我院2013级本科专业

武汉大学辅修专业

专业名称

代码

专业名称

代码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080608

法学

030101

通信工程

080604

经济学

020101

电子信息工程

080603

市场营销

11020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5

工商管理

110201

软件工程

08061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10102

工程管理

110104

财务管理

110204

会计学

110203

物流管理

110210

金融学

020104

市场营销

110202

新闻学

0503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2

广告学

050303

会计学

11020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5

英语

050201

药学

100801

新闻学

050301

法语

050204

电子商务

110209

英语

050201

播音与主持艺术

050419

日语

050207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德语

050203

 

 

翻译

050255

附件三:

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申请表

主修学校:_                         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    业: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辅修院系:                       辅修/双学位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计划完成哪种类型学习,请选择其一:

 辅修(  )          双学位(  )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民族

 

政治

面貌

 

籍贯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学生所在

第一学年平均成绩(缴费前由各系教学秘书填写并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主修院系

 

 

     签章                      年     月    日

辅修院系

(此栏无须提前到辅修院系签章,缴费同时交表确认即可)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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