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及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40名。在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党委的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在党总支、党支部成员,党务部门工作人员和组织员中评选推荐。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在基层党总支和党支部中评选推荐。
二、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应认真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和一定的影响力。同时,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党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在人才培养、管理服务和学习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师党员坚守立德树人初心使命,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要求,是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骨干和标兵;学生党员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学业成绩好、综合素质强,是本单位学生群体中学习、工作、志愿服务的先进分子;其他党员立足本职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示范作用明显。
4.践行根本宗旨,在服务师生群众中无私奉献,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广泛赞誉。勇于担当作为,积极承担并出色完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5.在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或多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党建或综合类荣誉者优先推荐。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必须同时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党总支、党支部成员,党务部门工作人员和组织员从事党务工作满2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2.热爱党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
3.模范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加强党组织建设、团结凝聚师生、助推学校发展等方面积极有为、实绩显著。特别是在落实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建“双创”和“一院一品”党建品牌创建中有创新、有作为、有成效。
4.基层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党支部工作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党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到位,记录规范完备。“双带头人”“双引领人”作用发挥充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5.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6.本人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党建类表彰或成果,发表党建类论文者,全国、省级样板党支部负责人优先推荐。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能够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党组织建设成效显著。党总支做到“五个到位”,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积极开展党建“双创”和“一院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党支部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规定动作到位,记录规范完备。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有效。
4.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常态化疫情防控、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等方面出色完成任务,取得显著成绩,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5.近两年来,党组织及所属部门在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党组织成员及所属部门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师德师风等问题。
6.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党建工作任务。
三、推荐表彰工作安排
(一)6月7日前,各党总支按要求推荐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6月9日将推荐提名结果报校党委组织部(纸质版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6月14日,党委组织部汇总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的推荐提名,并向各基层党组织反馈,进一步听取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意见,拟定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初步人选,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三)6月19日前,公示拟表彰名单。接受全校师生意见反馈,公示期满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四)“七一”前夕,学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党内评优评先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必要措施和有效形式。学校党务工作部门、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做到领导到位、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真正把事迹突出、党员群众认可的优秀典型推荐上来,按要求填写相关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及时报送材料。
(三)务求实效。通过党内评优评先,宣传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学校发展建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争创一流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