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主持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师资培养、行政管理等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的制定。
2.抓好专业建设,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规划要求,会同副院长(无副院长时为院长助理)组织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育改革、教务管理等专业建设工作,组织教学团队,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与精品课程建设。
3.抓好科研工作,召集并主持学院学术委员会等会议;会同副院长(无副院长时为院长助理)组织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工作;组织选拔学科带头人,培养学术梯队。
4.抓好人事管理,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要求,会同学院副院长(无副院长时为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定编计划、引进计划、培训计划等;负责组织聘任工作、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督促、检查教学和行政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5.抓好财务管理,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和工作的相关要求,负责学院经费的合理使用、批准签字,主持学院各项奖励的发放工作,按照学校的有关精神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合理地发放各项奖励。
6.抓好资产管理,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的要求,会同学院办公室主任、实验室中心主任、总支书记开展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需用资产的申报,登记、报废与清产核资等工作。
7.负责主持以行政工作为主的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8.代表学院负责学院与其他兄弟院校的联系,组织拓展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联系,积极开展校企产学研合作,努力提高学院的办学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9.负责审查、签署以学院名义公布、颁布、上报、外发的文件和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等。
10.与学院党总支书记一起做好安全工作、招生与就业等学生工作等。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
主要对接学院人员:学院总支书记;副院长;院长助理;系主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