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副主席的工作职责是在工会主席的指导下,执行、开展各项工会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做好广大教师的思想工作,通过各种活动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行政领导的权威,善于沟通领导与群众的思想,使学校的重大决策建立在群众意志的基础上。
3.组织做好教职工文化和体育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文化和身体素质,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如做好年会学院节目选排与报送、运动会、春游等活动。
4.组织做好教职工体检工作。
5.组织做好教职工慰问工作。
6.制定工会工作计划,组织落实计划,并认真做好总结。
7.做好工会各项活动经费的预算与报销。
8.做好相关档案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9.负责做好工会相关活动宣传报导。
10.完成学校总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注:
主要对接学院人员:学院工会主席(党总支书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