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行政副院长处理好学院行政事务,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在院长、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学校、学院交办的日常事务工作,通知、组织和安排学院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和党政联席会等各种会议、集体活动并做好记录。
2.协助院长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联系组织教师面试与录用事宜。
3.协助院长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定编计划、引进计划、培训计划等;做好教师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督促、检查教学和行政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4.负责学院办公区域的整洁、安全和办公设施的完善,及时与学校后勤保障部门沟通联系和对接处理维护、维修、更新等相关工作。
5.在学校资产设备管理处的指导下做好学院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资产管理要求,会同学院实验室中心主任、行政副院长落实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需用资产的申报,登记、报废与清产核资等工作。
6.与院长、院长助理、行政副院长、实验室中心主任沟通协调,做好学院各项制度、方案的整理、发布与归档,并跟进相关制度、方案落实情况,及时沟通。
7.与院长、教学副院长、行政副院长沟通协调,做好学校学院各项工作计划、总结的拟定与上报。
8.根据合格评估要求,协助院长、院长助理、行政副院长做好合格评估相关档案归档与自查、整改工作。
9.做好学校、学院各项通知、方案、表彰等文件归档;
10.做好学院教学、科研、工会活动、校企合作等各项文字、图片、合同、协议档案归档。
11.负责做好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及时更新网站,把好网站质量关。
12.协助院长做好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就业基地的联络、接待工作。
13.对接招办、宣传处做好学院各项宣传材料报送。
14.对接后勤做好学院办公室的安全排查与维修上报。
15.负责上下级文件的收发、传阅工作,做好学院印章的使用、保管、安全、保密等工作。
16.协调院内各系和学院行政事务工作。
17.积极参与学院建设发展,并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
主要对接学院人员:院长;书记;院长助理;科研助理;各系部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