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秘书是院长、教学副院长或院长助理教学管理工作的助手,行政上由学院院长、副院长领导,接受教务处的业务指导,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管理。协助审核教学计划,记载教学计划变更,落实教学任务;审核报送课程周学时分配表;编排课程表;发放课程表;通知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
2.考试管理。安排提前考和期末课程考试,落实监考教师,推送师生考试安排,提醒监考教师按时到指定考场监考;协助审查学生考试资格,办理补缓考 手续,处理学生考试中违纪作弊、缺考等问题。
3.教学档案管理,教学文件(“两案三纲、专业教学计划、授课进度表、教师任课表等”)、教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习档案、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记分册、 成绩分析表)等的整理和保管。协助院办公室主任做好学院本科评估各项档案的整理归档。
4.协助处理教学运行中的各种偶发事件及教学事故的调查、 认定、处理工作;统计教师工作量和外聘教师课时费核算工作。
5.协助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
6.课程及有关教学环节考核成绩催收、审核、登记、统计;办理学生成绩查询手续。
7.协助质评办和教务处做好课程试卷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8.协助做好学院教风建设。
9.完成相关工作各阶段的总结与材料上报。
10.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注:
主要对接学院人员:教务处;院长;院长助理;党总支书记;各系部主任和副主任;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