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2019 1
关于《电气工程学院年终考核评价办法》
实施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电气工程学院为了建立科学的教师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师考核制度,制订行之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从而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院根据《武汉晴川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人字[2018]23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电气工程学院年终考核评价办法》(见附件)。
本办法自2019年度起实施。
武汉晴川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2019年5月8日
附件:
电气工程学院年终考核评价办法 |
考核项目 |
类别 |
评分说明 |
得分 |
教学工作量 |
校内课时 |
完成(满额)加6分;少于额定20%者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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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践 |
主持:加2分/次;参加:加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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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课程 |
加2分/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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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竞赛会活动 |
校级 |
参加 |
加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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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
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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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参加 |
加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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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
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或不分等级)加7分;三等奖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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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活动 |
培训、教研、党建交流 |
1次及以上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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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成果 |
横向 |
申报 |
加1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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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 |
加3分/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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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 |
申报 |
校级:加2分/项。省级:加4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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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 |
校级:加5分/项。省级:加1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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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专著、专利等 |
EI:20分/篇;中文核心:10分/篇;普刊4分/篇。 专著:1分/万字。专利:发明专利8分/项;实用新型专利4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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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称号 |
教学名师5分(2年有效);优秀教师和双师认定2分(2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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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优质课堂、N+2 |
加3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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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教分 |
教师 |
前20%加5分;后20%(且<85分)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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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
前20%加5分;后20%(且<85分)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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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课程 |
及格率 |
任教课程学生结课成绩及格率≤15%,加2分/门。 任教课程学生结课成绩及格率≥20%,扣2分/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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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责任事故 |
院级认定 |
扣6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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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认定 |
扣1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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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学生参赛 |
省级 |
参加 |
加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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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获奖 |
一等奖:加6分/项;二等奖:加3分/项;三等奖:加2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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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参加 |
加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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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获奖 |
一等奖:12分/项;二等奖7分/项;三等奖4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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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情况 (含周三会议) |
次数及原因 |
全年全勤加3分, 病假一次扣0.2分,事假一次扣0.5分,旷会扣1.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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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材料 整理 |
个人 |
A级(≤30%)加6分;B级(≤60%)4分;C级2分;D级 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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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
A级(≤30%)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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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活动 参与度 |
参加记录 |
校级、党建工会活动:加1分/次。 院级、党建工会活动:加0.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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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各项计分累加不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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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学院评优条件 |
一、当年符合学校评优条件。 二、当年有下列教、科研成果之一。 1、EI或中文核心期刊(非教师系列,一般期刊),第一作者。 2、主持纵、横向(经费1万及以上)科研项目。 3、当年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 4、主持省、校级教研、科研项目。 5、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等;教学竞赛获奖)。 6、学生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的指导教师。 7、核心课程、精品课程主持人。 8、非教师系列教工,获校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奖励(以正式文件为准) 三、同类条件下,根据获得成果的数量、级别等排序。 四、学院内考核评分在全院前50%以内,非教师系列教工在全院前30%以内。 五、同项目参与获奖、申报与立项不重复加分。除注明外,当年成绩不计入后续年份,集体(项目、获奖)主持人按表计分,其余参与人各计1/4,论文、横向科研、专利项目只认我校排名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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