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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气工程学院年终考核评价办法》 实施的通知

作者:刘文泽时间:2019-05-08点击数:

 办  2019  1

关于《电气工程学院年终考核评价办法》

实施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电气工程学院为了建立科学的教师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师考核制度,制订行之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从而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院根据《武汉晴川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人字[2018]23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电气工程学院年终考核评价办法》(见附件)。

本办法自2019年度起实施。




                                        武汉晴川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201958





附件:

电气工程学院年终考核评价办法

考核项目

类别

评分说明

得分

教学工作量

校内课时

完成(满额)加6分;少于额定20%者扣3分。


校外实践

主持:加2/次;参加:加1/次。


新开课程

2/门。


教学
 
竞赛会活动

校级

参加

1/次。


获奖

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省级

参加

2/次。


获奖

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或不分等级)加7分;三等奖加5分。


校外活动

培训、教研、党建交流

1次及以上2分。


教科研成果

横向

申报

1/项。


立项

3/万。


纵向

申报

校级:加2/项。省级:加4/项。


立项

校级:加5/项。省级:加10/项。


论文、专著、专利等

EI20/篇;中文核心:10/篇;普刊4/篇。
 
专著:1/万字。专利: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教师称号

教学名师5分(2年有效);优秀教师和双师认定2分(2年有效)


公开课、优质课堂、N+2

3/项。


评教分

教师

20%5分;后20%(且<85分)扣5分。


学生

20%5分;后20%(且<85分)扣5分。


任教课程

及格率

任教课程学生结课成绩及格率≤15%,加2/门。
 
任教课程学生结课成绩及格率≥20%,扣2/门。


教学责任事故

院级认定

6/次。


校级认定

12/次。


指导
 
学生参赛

省级

参加

1/次。


学生
 
获奖

一等奖:加6/项;二等奖:加3/项;三等奖:加2/项。


国家级

参加

2/次。


学生
 
获奖

一等奖:12/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4/项。


考勤情况

(含周三会议)

次数及原因

全年全勤加3分,

病假一次扣0.2分,事假一次扣0.5分,旷会扣1.5/次。


教学档案材料
 
整理

个人

A(30%)6分;B级(≤60%4分;C2分;D级 扣2


集体

A(30%)3分。


集体活动
 
参与度

参加记录

校级、党建工会活动:加1/次。
 
院级、党建工会活动:加0.5/次。


总 分

各项计分累加不封顶


备注

学院评优条件

一、当年符合学校评优条件。
 
二、当年有下列教、科研成果之一。
  1
EI或中文核心期刊(非教师系列,一般期刊),第一作者。
  2
、主持纵、横向(经费1万及以上)科研项目。
  3
、当年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
  4
、主持省、校级教研、科研项目。
  5
、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等;教学竞赛获奖)。
  6
、学生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的指导教师。
  7
、核心课程、精品课程主持人。

8、非教师系列教工,获校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奖励(以正式文件为准)
 
三、同类条件下,根据获得成果的数量、级别等排序。
 
四、学院内考核评分在全院前50%以内,非教师系列教工在全院前30%以内。

五、同项目参与获奖、申报与立项不重复加分。除注明外,当年成绩不计入后续年份,集体(项目、获奖)主持人按表计分,其余参与人各计1/4,论文、横向科研、专利项目只认我校排名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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