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 正文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作者:时间:2020-10-09点击数: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地利用我院的实验教学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和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巩固和提高学生的实验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实现以人为本的实验教学新模式,实验中心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实验室开放原则

1. 在保证正常实验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各专业实验室应充分对不同专业的

学生及有关单位开放。

2. 开放实验室接纳的实验及创作项目,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要求。

3. 在实验室开放的过程中,师生及相关人员必须服从实验室的安排,遵守

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实验室使用程序

1. 计划使用开放实验室的学生,在充分了解实验室的条件和功能特点后,结合学院的研究方向,自主选择实验项目和指导教师,实验方案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于每学期开学初和寒暑假前,向实验室提出申请。

2. 各实验室在学期初,将本学期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实验中心申请实验材料费,经考核后,予以审批。

三、实验室开放时间

实验室开放时间由学生的实验项目决定,以学生为本,按照各专业的特点和规律,最大限度地为学生提供进入实验室实验和创作的条件。

1. 在实验课程正常教学时间内,根据资源条件,学生可同时进入实验室进行创作或实验;

2. 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需要自主实验或创作的学生,应提前预约实验室。在不影响正常实验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实验室应充分满足学生的实验时间需求。除正常工作时间外,原则上,夜间实验一般不应超过2130,有特殊需要时,应到实验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四、工作量与成绩管理

开放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计算,以及学生实验成绩及成果的统计计算办法,参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9日







版权所有 © 2007-2020 武汉晴川学院 鄂ICP备100049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