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党员联系宿舍制度
为推动学生党员更好履行党员义务,切实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开展,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联系范围
本制度联系宿舍是指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经与各学生党支部协商后确定的宿舍。所联系宿舍原则上为各方面表现后进的宿舍,高年级学生党员原则上联系低年级宿舍,低年级学生党员原则上不联系高年级宿舍。
本制度涵盖学院本科生、专科生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联系的主要内容
(一)了解联系宿舍成员学习情况,积极协助辅导员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提升学业成绩;
(二)了解联系宿舍卫生情况,对联系宿舍卫生成绩表现不佳分析原因,并协助辅导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提高;
(三)了解联系宿舍成员思想状况,对联系宿舍成员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并协助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四)积极听取联系宿舍成员的意见建议,将合理化建议及时向辅导员反馈;
(五)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工作开展方式
每学年初,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被联系宿舍,分配给学生党员。学生党员联系宿舍一般为两人一组联系指定宿舍,联系周期一般为一学年。
学生党员联系宿舍可采用深入宿舍交流、定期座谈、结为联谊宿舍等方式开展联系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学生党员联系宿舍情况纳入《机电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党员每学期要深入联系宿舍不少于5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党支部要不定期抽查学生党员联系学生宿舍的记录本。对未能履行联系宿舍职责的学生党员,要通过口头警告、诫勉谈话等方式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机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